阿斯:建议安切洛蒂参考阿隆索应对起诉的方法,他曾被判无罪
据《阿斯报》报道,马德里检察院要求对皇家马德里主教练安切洛蒂判处四年零九个月的监禁,因为他在2014年(386,361欧元)和2015年(675,718欧元)的税收年度中欺诈了公共财政1062,079欧元。检察官指控他犯有两项针对国家财政的罪行,声称在这段时间里,安切洛蒂只申报了他在皇马的工作收入,而忽略了他通过转让股权所获得的收益。
在这个案件中,财政部指控安切洛蒂为了逃避对这些收益的征税而设立了一系列中间公司,用于收取他的股权收益,包括从皇家马德里收到的收益以及与其他合作品牌获取的收益。西班牙税务部门指出,安切洛蒂“伪造了”将他的股权转让给两家“没有真实业务活动”的公司(位于英国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行为,以减少他的税额。
根据检察院的说法,安切洛蒂确实按时申报了他在皇家马德里的教练工作所获得的报酬,但“遗漏了所有与股权收益相关的收入,甚至在与财政部的申报中出现负数”,这导致他在2014年获得了39,575欧元的退税,在2015年获得了529,076欧元的退税。
检察院认为,安切洛蒂和其他两家公司未申报的股权收益分别在2014年达到了1,249,590欧元,在2015年达到了2,959,768欧元。因此,除了要求对此案处以超过一百万欧元的罚款外,财政部还要求对他判处接近五年的监禁。
尽管有一系列体育名人在被指控欺诈国家财政时与西班牙税务部达成协议,但哈维-阿隆索成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例子,他在被指控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犯下三项侵犯国家财政的罪行后,为捍卫自己的清白而站上了法庭。检察院要求判处他多年的监禁,因为他也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了一家设在马德拉岛的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说法,这些行为构成了三项税务犯罪,但他最终被判无罪。
哈维-阿隆索和他的税务顾问在诉讼中被判无罪的其中一个关键是,他们的行为没有故意犯罪的意图。这一判决是在马德里省法院、马德里自治区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获得的。这可以解释为,哈维-阿隆索确实向国家税务局报告了这家公司的存在,并在申报中注明了他因授权肖像权而欠这家公司的债务,以及这家公司支付给他的款项。这样他的行为便不属于有意欺诈。
根据判决,这些行为是“非典型的”,但并非“犯罪行为”,因为无法证明有欺诈意图,而是“国家税务局和纳税人之间的法律争议”。判决还指出,如果这种“解释上的分歧”是指“金额”,即支付更多或更少,而不是“内容”,即是否已经申报以及如何申报,那么当事人就不能成为刑事诉讼的对象。
在最高法院的最后一次审判中,阿隆索也受益于之前的法院确认肖像权转让合同并非欺诈行为,以及上诉的可能性使新的证据评估不可能进行。此外,根据多次上诉的判例,不允许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通过有罪判决来撤销无罪判决。